深圳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通知公布——科都教育考研转发

 2023-02-13 15:53:38  考研全封闭式培训机构    8
[摘要]

??近日,深圳大学学生部发布了组织开展深圳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







??近日,深圳大学学生部发布了组织开展深圳大学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被学校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所修课程全部通过,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第二学年及以后设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各等级每生每年奖励标准为:特等15,000 元,一等10,000 元,二等5,000 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只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参评。

1.第一学年,所有推免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特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

2.第二学年及以后,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参加义工服务、担任学生干部及其他实践活动)等因素展开评定。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 元,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参评;如有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参评年限,但最长不超过五年。凡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四、评审日程

(一)10月10日:学生部公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下达获奖名额(附件1)。其中2022级硕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及部分一等奖学金原则上由学生部根据招生及录取数据统一认定(附件2);余下参评的一、二等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综合因素,按名额评定。

(二)10月10日—10月14日: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学校参评条件、申请等级及相关规定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评选细则,开展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一般为不少于 7 的单数,主任委员由各学院(部)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由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担任。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选细则需在学校公文通上予以公布。

(三)10月14日—10月20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后打印,本人签名,按学院要求将所需材料及时送交所在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学业奖学金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4日8:00—10月20日23:00)

(四)10月21日—11月1日:各学院(部)组织评审会,对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学业奖学金管理”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请勿使用PDF版本)发送至学生部公文邮箱,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粤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A303室/丽湖校区综合办事大厅22号窗:

(1)签字盖章版《××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总结》(附件7)

(2)《硕士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经学院评委会签字、盖章,系统审核通过后可导出)(附件4)

备注:推荐名单请按2022级特等、一等、二等,2021级一等、二等,2020级一等、二等的顺序填写,每个年级等级请单独排序。学生个人申请表请各学院留存备查即可。

(3)《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经学院评委会签字、盖章)(附件5)及学生申请表

(五)11月2日—11月9日:学生部审核、公示获奖名单。

(六)校级公示结束后,获奖学生可在校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学业奖学金证明。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包括特等和一等认定的研究生)需网上申报,并按学院(部)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二)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申请表》(附件6),提交导师及学院审核。

(三)对认定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提请校评审领导小组复核。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六)学生部评审工作联系方式:8652-6864

评选安排速览:

附件:

1、各学院(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新生奖学金认定名单(1098人)

3、学院(部)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模板)

4、硕士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学院评委会填写)(审核通过后由系统导出)

5、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

6、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申请表

7、××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情况总结

学生部

2022年10月10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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