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2019南京师范大学高考录取分数)

 2024-06-15 16:34:18  考研全封闭辅导班    17
[摘要]

2019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真题一.名词解释 1.天命史观(略) 2.五凉政权 前凉,后凉,北凉,南凉,西凉,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五个政权。指晋和南朝宋时北方十六国中的前凉、后凉、西凉、北凉、南凉。主要活动在河西走廊和青海河湟...



2019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真题一.名词解释
1.天命史观(略)
2.五凉政权
前凉,后凉,北凉,南凉,西凉,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五个政权。指晋和南朝宋时北方十六国中的前凉、后凉、西凉、北凉、南凉。主要活动在河西走廊和青海河湟地区,后借指甘肃一带。
3.唐律疏议
唐朝颁布的国家法典,是刑律和注疏的合编。本名《律疏》。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唐永徽三年(652),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并设有问答,成三十卷,于次年颁行。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开元二十五年(737)又重加刊定,故今所见刊本有永徽以后的地名、职官、名物及避讳字样。全书分十二篇,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五百条。《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为唐后各代立法所本,并对日本、朝鲜、越南的古代法律产生一定影响。
4.完颜亮
金废帝完颜亮(1122年2月24日―1161年12月15日),字元功,女真名迪古乃,虎水(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文学家,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庶长孙,太师完颜宗干次子,母为大氏。
自幼天才英发,深沉有大略。风仪闲逸静和,体态雄伟练达,并极度崇尚汉文化,交往辽宋名士,受到金熙宗完颜亶忌惮。皇统九年(1149年),弑君篡位,年号天德。为人残暴狂傲,淫恶不堪,杀人无数。励精图治,鼓励农业。整顿吏政,厉行革新。完善财制,推广汉化,迁都燕京,加强中央集权,成就《续降制书》。正隆六年(1161年),亲领大军攻打南宋,瓜洲渡江作战。为完颜元宜所害,时年四十,追废为海陵王,谥号为炀王,再次废为庶人。
5.锄社
金元时期北方农村较为普遍的一种互助组织。通常由十家左右组成。农忙之时, 全社劳力先锄一家之田, 然后依次锄治。由被助锄家供给饮食。锄社系自愿结合, “乐事趋功, 无有偷惰。”若其中有病患之家, 本社各家共力助之, 故田无荒秽, 岁皆丰熟。
6.朱升
朱升(1299-1370年),字允升,安徽休宁(今休宁县陈霞乡回溪村)人,元末明初的军事家、文学家,明代开国谋臣,官至翰林学士。元末(1367年)被乡举荐为池州学正。弃官避隐石门,学者称枫林先生。后因向朱元璋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被采纳而闻名,使得朱元璋有立国之基。为大明制定了礼乐制度,并收集后妃的故事,编修了《女诫》一书。
7.永佃制
永佃制是宋至近代佃户在按约交租条件下享有长期耕作权及处置耕作权权力的租佃制度。其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同土地使用 (耕作)权的分离。形成这种分离的原因较多。其中,小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时出卖所有权而保留耕作权则是主要的。永佃制出现于宋代。清代前期,在江苏、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盛行,其他各省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对永佃制下土地所有权和耕作权的称法,各地不一。
8.广州十三行
亦称“洋行”、“洋货行”、“外洋行”。鸦片战争前官府特许经营在广州对外贸易的商行。清初沿明之习,命名十三行。实元定数,最多时达二十六家。最少时仅四家。对官府负有担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岔文、管理外商等义务,是官府与外商交涉的中介,并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均需由十三行买卖。初为牙行性质,乾隆四十七年十三行商人组成公行,专揽茶、丝度大宗贸易。虽有行会组织,彼此间仍有竞争。在对外贸易中获利虽多,但被官府勒索亦多。五口通商后,十三行独揽中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乃趋没落。
9.治安强化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地区的进行的积极运动。1941年,日本华北方面军制定《肃正建设三年计划》,将华北划为治安区、准治安区、非治安区。在“治安区”,建立伪政权,强化保甲制度。在“准治安区”,进行“扫荡”和“蚕食”。在“非治安区”,进行“扫荡”,实行三光政策。从1941年春季,敌华北方面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根据地军民,苦战经年,粉碎了敌人第一、二、三、四、五次“治安强化运动”。1943年,华北抗日根据地军民继续进行反“扫荡”和反“蚕食”战斗,歼灭日伪军18余万人。经过一年战斗,八路军变为了主动,战争形势好转。
10.西湖会议
为了贯彻执行共产国际的战略策略,根据马林的提议,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张太雷7人,史称“西湖会议”。会议上马林认为,中共加入国民党符合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精神,并要求中共尊重共产国际的意见。会议着重讨论了中共加入国民党的具体形式问题。决定党的少数负责人加入

国民党。会议带对张国焘为首的“小团体”活动,提出了批评。大力开展国民革命运动,会议决定出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
西湖会议标志着中共政治主张的重大改变,即同国民党合作形式由“党外联合”转变为“党内合作”。这次会议部分地克服了党内存在的不愿意与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的观点,为党的三大确定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建立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策略方针奠定了基础。
二.简答题
1.隋统一全国的原因
隋朝统一南北,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主要原因有:
第一,在南北朝时期,南北方的经济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为进行统一战争准备了条件。同时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要求实现全国的统一,从而为其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这种政治上的南北统一,进而造成经济上的南北统一,是完全符合当时人民的要求的,是完全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的。
第二,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北方各少数民族基本上被汉族所同化,南北方都出现了各族人民大融合的情景。自秦汉以来,先后活动于中原地区的匈奴、羯、氐、羌、鲜卑、乌桓、丁零各族,到了北朝末年,已经和构成中华民族的主要骨干汉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中国北方的统治权,也已经由鲜卑贵族移转到汉族大地主手里(尽管这些汉族大地主带有鲜卑化的成分)。这样,自西晋末年以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 已经缓和了下来,南北朝间的民族矛盾对抗状态,已经不复存在,因而使中国南北部很容易地统一起来了。
第三,北朝的均田制和府兵制在统一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北朝均田制的继续推行,自耕小农大大地增多,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扩大起来的府兵,也由于他们的经济比较稳固,身份地位有所提高,因而兵源增多,战斗力加强;比较南朝自耕小农经济日益衰颓,兵士身份日益低落,国力也因以不振,最终导致了南朝为北朝所并。
第四,南北在政治上的对立和斗争,阻碍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也给两地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因 此,要求结束南北分裂,实现国家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南北方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五,隋文帝杨坚在南北统一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杨坚是北周贵族,周静帝即位后,他以大丞相的身份辅政,逐步控制了北周军政大权。他革除了周宣帝的一些暴政,用法较为宽大,提倡节俭,颇得民心。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汉族官僚和汉化鲜卑贵族的有力集团。581年,杨坚废周静帝自立,建立 隋朝,即位之后,他又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隋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大大超过了南方的陈,进一步打破了南北均势,为隋朝统一南北提供了条件。589年,隋灭陈,实现了南北的统一。
意义:隋统一南北,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它结束了自东晋十六国以来270多 年的分裂割据局面,使社会发展步入正轨,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唐朝的强大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评价吴三桂
吴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 明朝辽东人,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锦州总兵吴襄之子, 祖大寿外甥。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军事人物。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崇祯皇帝登基,开武科取士,吴三桂夺得 武科举人。不久,吴三桂又以父荫为都督指挥。
崇祯十七年降清,在山海关大战中大败李自成,封平西王。顺治六年,吴三桂镇守云南,引兵入缅甸,迫缅甸王交出南明永历帝。康熙元年,吴三桂杀南明永历帝于昆明。同年,晋封为平西亲王,与福建靖南王耿精忠、广东平南王尚可喜并称 三藩。康熙十二年,下令撤藩。吴三桂自称周王、总统天下水陆大元帅、兴明讨虏大将军,发布檄文,史称“三藩之乱”。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三桂在衡州(今衡阳市)登基为皇帝,国号大周,建都衡阳。建元昭武,同年秋在衡阳病逝。追谥为开天达道同仁极运通文神武高皇帝。其孙吴世璠支撑了三年之后被清军攻破昆明,三藩之乱遂告结束。
?吴三桂,集明清改朝换代诸矛盾于一身,反复无常:先由明入清,助清夺天下,功高震主;后反清自立,威震华夏。他不断改写历史,最终自取灭亡。吴三桂丰富多彩的人生翔实记录,是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说到底,就是一部人生教科书,它给人的警示和启迪!
吴三桂这个人,在明叛明,在清叛清,因其反复无常、见利忘义而备受人们谴责。然而明清之际的历史相当复杂,他处在这个历史大环境中,又有着那样特殊的经历,所以在思想上也不可能那么单一明了。
从康熙时代开始,一直把这场战争的责任全推到吴三桂身上,这有违历史事实,是不公道的。而康熙又因这次事变而全部抹杀吴三桂前期所做的贡献,同样是不公正的,倒是他的孙子乾隆颇有点求实精神,他对吴三桂的评价是:“功者功之,罪者罪之”。
3.简述北洋海军的兴衰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震动清廷,筹办海防之议由是而起。总理衙门奏请“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
1875年5月,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奏命督办北洋事宜,开始向国外购买船舰,70年代主要是英国,从80年代起,逐渐转向德国。
1876年起,又陆续派遣海军生员分赴英、法学习海军。后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办理海军事务;设立水师学堂,聘用英、德洋员培养海军人才。
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派醇清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劻及李鸿章为会办,善庆、曾纪泽为 办。实权操于李鸿章之手。李借整顿海军之名,加速购置船舰枪炮,扩充北洋海军。但因西太后移海军经费3000万两修建颐和园,致使1888年后,停置舰船,1891年后,又停购军火。
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10月,北洋成军,共有新旧大小船舰25艘,官兵4000余人,以淮系将领丁汝昌为提督。英人琅威理任总教习。刘步蟾、林泰曾、方伯谦、邓世昌等人分任各舰管带(即舰长)。但军事训练由英,德两国教习操纵。
在80年代中,李鸿章还在旅顺口、大连湾、威海卫等地布置防务和修筑炮台、船坞。旅顺、威海成为北洋海军两个主要基地。
在1894年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双方舰只互有折损。1895年1月,当日军从荣成湾登陆,水旱两路夹击威海时,李鸿章严令避战保船,致使北洋海军被困威海,坐以待毙,2月全军覆没。此后虽曾购置一些舰船,仍保留北洋水师名义,设有统领等官,但已不成军。
1909年(宣统元年)清廷成立筹办海军事务处,沿海各舰队改为巡洋舰队和长江水师,北洋海军名义遂被取消。
三.论述题
1.论述明清督抚制度的产生、发展
督抚制度是明清时期重要的监察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督抚制度其演变和发展具有鲜明的特征,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发展的产物,对统筹地方事务、保持地方稳定、维护明清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明清时期督抚制度的历史沿革
所谓督抚,即是总督和巡抚的总称,在明清两代几百年历史之中,督抚制度不断发展变化。
督抚制度起源于明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下,统治者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产物。明代前期,督抚官员以行使监察职能为主并主要处理地方特定事务;到了中后期,逐渐演变为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监察职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职能,但是,有明一代,督抚都没有正式地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行政序列上,督抚依然隶属于都察院系统。
明代建立之后,明太祖吸取前朝经验,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三司之间相互牵制,分化了地方权力,强化了中央集权。但是,三司的设立也导致地方权力出现了过度弱化和分散的局面,对于很多地方事务无法统筹处理解决。督抚制度正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而产生的。
巡抚的设立,大致在明代初期。洪武、建文年间,巡抚制度已经开始萌芽。永乐十九年(1422年),中央派遣尚书蹇义人分巡各省,标志着明代巡抚制度开始形成。宣德五年,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省,从此各省常设巡抚渐成制度。宣德年间,巡抚官的专设与定设标志着巡抚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形成。
总督制度形成时间稍晚,大致在正统年间开始出现,景泰、成化年间大致成型。明代的总督是在巡抚制度普遍推行的前提下逐渐形成的,一般因事特遣,较为侧重于军事层面以及节制地方文武等事务。总督的辖区一般比巡抚更广,级别及权力也比巡抚更大。景泰、成化年间,两广总督定设,标志着明代总督制度正式形成。
清代建立之后,在政治制度上大体沿袭了明制,仍旧在地方设立总督和巡抚,同时又有所损益,有清一代,督抚制度较明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清代的督抚制度较之于明代更加完善,成为固定的地方官吏制度。督抚在清代已经成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不再隶属于都察院系统,而是独立存在的。清代一般每省设巡抚一名,总督设置至光绪年间,以11名为定制。督抚成为永久的、固定的封疆大吏,代表中央行使地方军政大权。
二、明清时期督抚制度的历史评价
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是颇具特色的政治制度,是监察制度与地方军政管理制度的结合,但是其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又是一脉相承的,并未摆脱中国传统政治发展的轨道。督抚制度在内容上承袭了秦汉以来的近官出监地方的监察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与汉朝的分州监察的刺史制度和使者巡行制度、唐代节度使制度等都有着历史上的渊源,反映出自秦代以来,中央集权加强,地方权力减弱的趋势,体现了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督抚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明代废除行中书省之后,地方上设立互不统属,相互制衡的“三司”所带来的地方政府权力分散、事权不一、协调无力、运转失灵、应变迟钝的状况。由此看来,从总体上讲,明代的督抚“统治兵民,刺举司道,一方治乱,盖所攸系”。对于有明一代的政治、军事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清代承袭明代的督抚制度,并将其进一步完善,成为正式的地方制度。清初的督抚制度运行稳定,与明代一样,在加强中央和地方统一,限制和监督地方权力以及高效处理地方事务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督抚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地方政府运行的诸多弊端,没有现代的民主监督与权力分立制度,无法完全解决政府运作的规范和廉洁问题。清末,督抚逐渐成为封疆大吏,其权力在洋务运动和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日渐扩大。督抚权力的扩张虽然为维护晚清的统治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却大大削弱了中央的权力,晚清王朝逐渐失去了其对地方的控制力,最终成为导致清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具有鲜明的继承性和发展性。督抚制度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联系,维护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对地方的监察,使地方事务处理更加统一高效,维护了国家统一和稳定。督抚制度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发达的产物,督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古代大一统中央集权现实,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总体上有其积极意义。
2.论述1927到1937年国民党对日本侵略的态度变化
(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对外政策上尝试以日本为外交重心,谋求与日本建立一种稳定的工作关系。1928年济南惨案的发生打破了国民政府对日本 的幻想,南京变单边外交为多边外交,意图借助英美制衡日本在中国的扩张。
(二)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将申诉政策确立为对日的主要政策, 而且在事变的处理过程中逐步强化,直到1933年日本退出国联。在申诉政策实施过 程中,由于英美等大国对日本的侵略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裁,日军的侵略更加肆无忌惮。
(三)1935年华北事变后,日本侵华的步伐明显加快,尤其是“广田三原则”的提出与交涉,进一步暴露了日本全面控制中国的图谋。在这种形势下,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趋向强硬,抗日的外交政策初步形成。
?
2019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真题一.名词解释
1.天命史观(略)
2.五凉政权
前凉,后凉,北凉,南凉,西凉,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五个政权。指晋和南朝宋时北方十六国中的前凉、后凉、西凉、北凉、南凉。主要活动在河西走廊和青海河湟地区,后借指甘肃一带。
3.唐律疏议
唐朝颁布的国家法典,是刑律和注疏的合编。本名《律疏》。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唐永徽三年(652),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并设有问答,成三十卷,于次年颁行。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开元二十五年(737)又重加刊定,故今所见刊本有永徽以后的地名、职官、名物及避讳字样。全书分十二篇,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五百条。《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为唐后各代立法所本,并对日本、朝鲜、越南的古代法律产生一定影响。
4.完颜亮
金废帝完颜亮(1122年2月24日―1161年12月15日),字元功,女真名迪古乃,虎水(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文学家,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庶长孙,太师完颜宗干次子,母为大氏。
自幼天才英发,深沉有大略。风仪闲逸静和,体态雄伟练达,并极度崇尚汉文化,交往辽宋名士,受到金熙宗完颜亶忌惮。皇统九年(1149年),弑君篡位,年号天德。为人残暴狂傲,淫恶不堪,杀人无数。励精图治,鼓励农业。整顿吏政,厉行革新。完善财制,推广汉化,迁都燕京,加强中央集权,成就《续降制书》。正隆六年(1161年),亲领大军攻打南宋,瓜洲渡江作战。为完颜元宜所害,时年四十,追废为海陵王,谥号为炀王,再次废为庶人。
5.锄社
金元时期北方农村较为普遍的一种互助组织。通常由十家左右组成。农忙之时, 全社劳力先锄一家之田, 然后依次锄治。由被助锄家供给饮食。锄社系自愿结合, “乐事趋功, 无有偷惰。”若其中有病患之家, 本社各家共力助之, 故田无荒秽, 岁皆丰熟。
6.朱升
朱升(1299-1370年),字允升,安徽休宁(今休宁县陈霞乡回溪村)人,元末明初的军事家、文学家,明代开国谋臣,官至翰林学士。元末(1367年)被乡举荐为池州学正。弃官避隐石门,学者称枫林先生。后因向朱元璋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被采纳而闻名,使得朱元璋有立国之基。为大明制定了礼乐制度,并收集后妃的故事,编修了《女诫》一书。
7.永佃制
永佃制是宋至近代佃户在按约交租条件下享有长期耕作权及处置耕作权权力的租佃制度。其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同土地使用 (耕作)权的分离。形成这种分离的原因较多。其中,小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时出卖所有权而保留耕作权则是主要的。永佃制出现于宋代。清代前期,在江苏、江西、福建、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盛行,其他各省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对永佃制下土地所有权和耕作权的称法,各地不一。
8.广州十三行
亦称“洋行”、“洋货行”、“外洋行”。鸦片战争前官府特许经营在广州对外贸易的商行。清初沿明之习,命名十三行。实元定数,最多时达二十六家。最少时仅四家。对官府负有担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岔文、管理外商等义务,是官府与外商交涉的中介,并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均需由十三行买卖。初为牙行性质,乾隆四十七年十三行商人组成公行,专揽茶、丝度大宗贸易。虽有行会组织,彼此间仍有竞争。在对外贸易中获利虽多,但被官府勒索亦多。五口通商后,十三行独揽中外贸易的特权被取消,乃趋没落。
9.治安强化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地区的进行的积极运动。1941年,日本华北方面军制定《肃正建设三年计划》,将华北划为治安区、准治安区、非治安区。在“治安区”,建立伪政权,强化保甲制度。在“准治安区”,进行“扫荡”和“蚕食”。在“非治安区”,进行“扫荡”,实行三光政策。从1941年春季,敌华北方面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根据地军民,苦战经年,粉碎了敌人第一、二、三、四、五次“治安强化运动”。1943年,华北抗日根据地军民继续进行反“扫荡”和反“蚕食”战斗,歼灭日伪军18余万人。经过一年战斗,八路军变为了主动,战争形势好转。
10.西湖会议
为了贯彻执行共产国际的战略策略,根据马林的提议,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张太雷7人,史称“西湖会议”。会议上马林认为,中共加入国民党符合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精神,并要求中共尊重共产国际的意见。会议着重讨论了中共加入国民党的具体形式问题。决定党的少数负责人加入国民党。会议带对张国焘为首的“小团体”活动,提出了批评。大力开展国民革命运动,会议决定出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
西湖会议标志着中共政治主张的重大改变,即同国民党合作形式由“党外联合”转变为“党内合作”。这次会议部分地克服了党内存在的不愿意与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的观点,为党的三大确定全体党员加入国民党,建立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策略方针奠定了基础。
二.简答题
1.隋统一全国的原因
隋朝统一南北,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主要原因有:
第一,在南北朝时期,南北方的经济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为进行统一战争准备了条件。同时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也要求实现全国的统一,从而为其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这种政治上的南北统一,进而造成经济上的南北统一,是完全符合当时人民的要求的,是完全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的。
第二,自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北方各少数民族基本上被汉族所同化,南北方都出现了各族人民大融合的情景。自秦汉以来,先后活动于中原地区的匈奴、羯、氐、羌、鲜卑、乌桓、丁零各族,到了北朝末年,已经和构成中华民族的主要骨干汉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中国北方的统治权,也已经由鲜卑贵族移转到汉族大地主手里(尽管这些汉族大地主带有鲜卑化的成分)。这样,自西晋末年以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 已经缓和了下来,南北朝间的民族矛盾对抗状态,已经不复存在,因而使中国南北部很容易地统一起来了。
第三,北朝的均田制和府兵制在统一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北朝均田制的继续推行,自耕小农大大地增多,在均田制的基础上扩大起来的府兵,也由于他们的经济比较稳固,身份地位有所提高,因而兵源增多,战斗力加强;比较南朝自耕小农经济日益衰颓,兵士身份日益低落,国力也因以不振,最终导致了南朝为北朝所并。
第四,南北在政治上的对立和斗争,阻碍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也给两地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因 此,要求结束南北分裂,实现国家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南北方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五,隋文帝杨坚在南北统一的过程中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杨坚是北周贵族,周静帝即位后,他以大丞相的身份辅政,逐步控制了北周军政大权。他革除了周宣帝的一些暴政,用法较为宽大,提倡节俭,颇得民心。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汉族官僚和汉化鲜卑贵族的有力集团。581年,杨坚废周静帝自立,建立 隋朝,即位之后,他又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隋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大大超过了南方的陈,进一步打破了南北均势,为隋朝统一南北提供了条件。589年,隋灭陈,实现了南北的统一。
意义:隋统一南北,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它结束了自东晋十六国以来270多 年的分裂割据局面,使社会发展步入正轨,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创造了条件,为唐朝的强大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评价吴三桂
吴三桂(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一字月所, 明朝辽东人,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锦州总兵吴襄之子, 祖大寿外甥。明末清初著名的政治、军事人物。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崇祯皇帝登基,开武科取士,吴三桂夺得 武科举人。不久,吴三桂又以父荫为都督指挥。
崇祯十七年降清,在山海关大战中大败李自成,封平西王。顺治六年,吴三桂镇守云南,引兵入缅甸,迫缅甸王交出南明永历帝。康熙元年,吴三桂杀南明永历帝于昆明。同年,晋封为平西亲王,与福建靖南王耿精忠、广东平南王尚可喜并称 三藩。康熙十二年,下令撤藩。吴三桂自称周王、总统天下水陆大元帅、兴明讨虏大将军,发布檄文,史称“三藩之乱”。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三桂在衡州(今衡阳市)登基为皇帝,国号大周,建都衡阳。建元昭武,同年秋在衡阳病逝。追谥为开天达道同仁极运通文神武高皇帝。其孙吴世璠支撑了三年之后被清军攻破昆明,三藩之乱遂告结束。
?吴三桂,集明清改朝换代诸矛盾于一身,反复无常:先由明入清,助清夺天下,功高震主;后反清自立,威震华夏。他不断改写历史,最终自取灭亡。吴三桂丰富多彩的人生翔实记录,是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说到底,就是一部人生教科书,它给人的警示和启迪!
吴三桂这个人,在明叛明,在清叛清,因其反复无常、见利忘义而备受人们谴责。然而明清之际的历史相当复杂,他处在这个历史大环境中,又有着那样特殊的经历,所以在思想上也不可能那么单一明了。
从康熙时代开始,一直把这场战争的责任全推到吴三桂身上,这有违历史事实,是不公道的。而康熙又因这次事变而全部抹杀吴三桂前期所做的贡献,同样是不公正的,倒是他的孙子乾隆颇有点求实精神,他对吴三桂的评价是:“功者功之,罪者罪之”。
3.简述北洋海军的兴衰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震动清廷,筹办海防之议由是而起。总理衙门奏请“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
1875年5月,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奏命督办北洋事宜,开始向国外购买船舰,70年代主要是英国,从80年代起,逐渐转向德国。
1876年起,又陆续派遣海军生员分赴英、法学习海军。后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办理海军事务;设立水师学堂,聘用英、德洋员培养海军人才。
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派醇清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劻及李鸿章为会办,善庆、曾纪泽为 办。实权操于李鸿章之手。李借整顿海军之名,加速购置船舰枪炮,扩充北洋海军。但因西太后移海军经费3000万两修建颐和园,致使1888年后,停置舰船,1891年后,又停购军火。
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10月,北洋成军,共有新旧大小船舰25艘,官兵4000余人,以淮系将领丁汝昌为提督。英人琅威理任总教习。刘步蟾、林泰曾、方伯谦、邓世昌等人分任各舰管带(即舰长)。但军事训练由英,德两国教习操纵。
在80年代中,李鸿章还在旅顺口、大连湾、威海卫等地布置防务和修筑炮台、船坞。旅顺、威海成为北洋海军两个主要基地。
在1894年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双方舰只互有折损。1895年1月,当日军从荣成湾登陆,水旱两路夹击威海时,李鸿章严令避战保船,致使北洋海军被困威海,坐以待毙,2月全军覆没。此后虽曾购置一些舰船,仍保留北洋水师名义,设有统领等官,但已不成军。
1909年(宣统元年)清廷成立筹办海军事务处,沿海各舰队改为巡洋舰队和长江水师,北洋海军名义遂被取消。
三.论述题
1.论述明清督抚制度的产生、发展
督抚制度是明清时期重要的监察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督抚制度其演变和发展具有鲜明的特征,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发展的产物,对统筹地方事务、保持地方稳定、维护明清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明清时期督抚制度的历史沿革
所谓督抚,即是总督和巡抚的总称,在明清两代几百年历史之中,督抚制度不断发展变化。
督抚制度起源于明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下,统治者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产物。明代前期,督抚官员以行使监察职能为主并主要处理地方特定事务;到了中后期,逐渐演变为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监察职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职能,但是,有明一代,督抚都没有正式地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行政序列上,督抚依然隶属于都察院系统。
明代建立之后,明太祖吸取前朝经验,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三司之间相互牵制,分化了地方权力,强化了中央集权。但是,三司的设立也导致地方权力出现了过度弱化和分散的局面,对于很多地方事务无法统筹处理解决。督抚制度正是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而产生的。
巡抚的设立,大致在明代初期。洪武、建文年间,巡抚制度已经开始萌芽。永乐十九年(1422年),中央派遣尚书蹇义人分巡各省,标志着明代巡抚制度开始形成。宣德五年,于谦、周忱等6人分抚南北直隶等省,从此各省常设巡抚渐成制度。宣德年间,巡抚官的专设与定设标志着巡抚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形成。
总督制度形成时间稍晚,大致在正统年间开始出现,景泰、成化年间大致成型。明代的总督是在巡抚制度普遍推行的前提下逐渐形成的,一般因事特遣,较为侧重于军事层面以及节制地方文武等事务。总督的辖区一般比巡抚更广,级别及权力也比巡抚更大。景泰、成化年间,两广总督定设,标志着明代总督制度正式形成。
清代建立之后,在政治制度上大体沿袭了明制,仍旧在地方设立总督和巡抚,同时又有所损益,有清一代,督抚制度较明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清代的督抚制度较之于明代更加完善,成为固定的地方官吏制度。督抚在清代已经成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不再隶属于都察院系统,而是独立存在的。清代一般每省设巡抚一名,总督设置至光绪年间,以11名为定制。督抚成为永久的、固定的封疆大吏,代表中央行使地方军政大权。
二、明清时期督抚制度的历史评价
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是颇具特色的政治制度,是监察制度与地方军政管理制度的结合,但是其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又是一脉相承的,并未摆脱中国传统政治发展的轨道。督抚制度在内容上承袭了秦汉以来的近官出监地方的监察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与汉朝的分州监察的刺史制度和使者巡行制度、唐代节度使制度等都有着历史上的渊源,反映出自秦代以来,中央集权加强,地方权力减弱的趋势,体现了中国封建政治体制的继承性和延续性。
督抚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也改变了明代废除行中书省之后,地方上设立互不统属,相互制衡的“三司”所带来的地方政府权力分散、事权不一、协调无力、运转失灵、应变迟钝的状况。由此看来,从总体上讲,明代的督抚“统治兵民,刺举司道,一方治乱,盖所攸系”。对于有明一代的政治、军事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的影响。
清代承袭明代的督抚制度,并将其进一步完善,成为正式的地方制度。清初的督抚制度运行稳定,与明代一样,在加强中央和地方统一,限制和监督地方权力以及高效处理地方事务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督抚制度并没有完全解决地方政府运行的诸多弊端,没有现代的民主监督与权力分立制度,无法完全解决政府运作的规范和廉洁问题。清末,督抚逐渐成为封疆大吏,其权力在洋务运动和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日渐扩大。督抚权力的扩张虽然为维护晚清的统治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却大大削弱了中央的权力,晚清王朝逐渐失去了其对地方的控制力,最终成为导致清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总的来说,明清时期的督抚制度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具有鲜明的继承性和发展性。督抚制度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联系,维护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对地方的监察,使地方事务处理更加统一高效,维护了国家统一和稳定。督抚制度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发达的产物,督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古代大一统中央集权现实,对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总体上有其积极意义。
2.论述1927到1937年国民党对日本侵略的态度变化
(一)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对外政策上尝试以日本为外交重心,谋求与日本建立一种稳定的工作关系。1928年济南惨案的发生打破了国民政府对日本 的幻想,南京变单边外交为多边外交,意图借助英美制衡日本在中国的扩张。
(二)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将申诉政策确立为对日的主要政策, 而且在事变的处理过程中逐步强化,直到1933年日本退出国联。在申诉政策实施过 程中,由于英美等大国对日本的侵略行为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裁,日军的侵略更加肆无忌惮。
(三)1935年华北事变后,日本侵华的步伐明显加快,尤其是“广田三原则”的提出与交涉,进一步暴露了日本全面控制中国的图谋。在这种形势下,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趋向强硬,抗日的外交政策初步形成。
?

2019年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风采展示_工作(2019级博士研究生) 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17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