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招聘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公告(平顶山学院医学院招聘)
2023-12-07 08:12:44
考研全封闭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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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平顶山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6〕90号)有关规定,我校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教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岗3人、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岗1人、医学院教学科研岗6人,教务处教学科研管理岗(二级学院教学秘书)5人,具体专业及其他要求请详见附件。
注:考生只能应聘我校本年度招聘计划的一个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技能、资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学院主页(http://www.pdsu.edu.cn)、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s://rsc.pdsu.edu.cn/)和相关招聘二级学院主页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的人员
填写《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行业工作经历等相关原件扫描连同《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压缩包形式于2023年7月4日-7月12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本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为主题命名。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2日18:00结束,截止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届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的人员
请于7月12日18:00之前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pdsu.edu.cn:8082),根据招聘计划表找到对应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
(三)查询网报初审意见
人事处将会同有关学院在网报结束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于7月17日后可登陆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查看网报初审结果。若网报初审意见为“通过”,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初审意见“通过”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5:00),过期视为放弃。
2.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教学秘书岗位的人员可以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各一份(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本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硕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函件。
(6)以上所有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温馨提示: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排放,否则不予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和各有关招聘学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现场确认地点: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办公楼621房间。
(五)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告,查看考试、考核等安排。
应聘外国语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的人员需参加面试(说课)和答辩。应聘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写作等反映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
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方式以闭卷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档案须密封)转入学校,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以上情况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
(二)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监督电话:0375-2657629(平顶山学院纪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如需咨询,请与学校招聘二级学院或人事处工作人员联系。(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13939962497,联系人:李老师。信息工程学院咨询电话:15290786068,联系人:时老师。医学院咨询电话:13721860465,联系人:王老师;人事处咨询电话:0375-2657617,18768907779,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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