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MBAChina网

 2023-05-06 03:02:20  考研全封闭辅导班    19
[摘要]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 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二、进入...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 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 2021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 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为: 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总分降 30 分。录 取规则: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按照考生考 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20〕8 号)(简称《教育部管理规定》,下同)第五十条。

三、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 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 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 备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志愿复试时间:3 月 23 日—3 月 31 日;调剂复试时 间:3 月 23 日—4 月 30 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通 知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地点由考生根据 网络信号等具体情况在居住地或附近自行选择(边远困难考 生可到附近县城、乡镇;若仍确有困难,请考生及时与学校 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联系),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畅通、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一志 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提 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六、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教学函〔2020〕8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 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 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复试 系统,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 到时审查。

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教学函〔2020〕8 号)第五十四条要求,在复试前对 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 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 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 生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图片资格类材料,同时发 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一)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身份证;

(三)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学 生证;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五)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 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重庆三峡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样表下载地址:https://www.sanxiau.edu.cn/yjsy/info/1063 /5084.htm)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 (七)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 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八)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 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体检安排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学 函〔2020〕8 号)第六十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不统一进行,考生自行选择当地医院进行体 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 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发送至报考学院。 九、复试费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者,须在复试系统交 纳复试费 100 元。考生通过复试系统缴纳。我校复试期间不 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 防上当受骗。 十、复试内容 我校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 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 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 环节组成。

(一)笔试 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特点,原则上可采取远程知识问答、 远程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 决定。

1.专业课知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内 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 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发展动态的 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满分为 100 分。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旅游管理硕士。满分为 10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旅 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 目相同。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不及 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4.其他说明:笔试科目详见《重庆三峡学院 2021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名称。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 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 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 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 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 礼仪,等。满分为 100 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内容 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满分为 100 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校通过网络远程复 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学校通过复试现场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函调考生所 在单位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由考生本 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等材料,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不含旅游管理硕士)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 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二)旅游管理硕士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 及听力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十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总分为 500 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总成绩×40% 初试总分为 300 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1.初试总成绩 根据可比、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学院可视同批次参加 复试的调剂考生具体情况,按全国统考(含联考)科目的总 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统考分(200 分)/2; 初试总成绩=统考分(350 分)/3.5; 初试总成绩=统考总分(300 分)/3。 其他情况:按上述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2.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十四、考生调剂

(一)考生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学 函〔2020〕8 号)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

(二)考生调剂专业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关于考生调剂专业目 录及政策,学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及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网 站及时发布信息。

(三)考生调剂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学校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 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 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 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 依据。 3.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招生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 公布。

十五、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 分达到国家线,有且只有一门公共科目成绩在国家线下 5 分 以内。注:若有变化,以当年上级要求为准),但专业科目 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考 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招生学院初 审、研究生处复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 行网上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能参加复试。合格 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进行破格复 试。

十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 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 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 6.体检不合格者。

十七、复议程序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 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十八、信息公示 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 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 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十一、其他说明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 作,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 生处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 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录取后,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 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 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 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 文件为准;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解释。 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处 2021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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