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州中医药大学考研(广州中医官网)

 2024-04-17 06:30:58  考研全程辅导    14
[摘要]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文件,学校通知如下。1.我校不进行辅导,凡是打着我校名义的辅导都是诈骗行为。2.辅导班都是私人的,不要相信签订协议包过.集训营,全是骗人的。 二、报考事项安排 1.我校考生,持学生证,到学校考试中心,办...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文件,学校通知如下。1.我校不进行辅导,凡是打着我校名义的辅导都是诈骗行为。2.辅导班都是私人的,不要相信签订协议包过.集训营,全是骗人的。
二、报考事项安排
1.我校考生,持学生证,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2.内部试卷:包含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3.内部试卷,联系微信 363916816 张老师,具体事项微信联系张老师。
4.学校为考生复习,印刷内部试卷。考试从题库抽题,包含考试原题。
5.有很多考生盲目复习,不知道考试范围,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浪费时间和精力。
6.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包含考试原题,录取有保障。
三、以下是复习建议和提示:希望可以给考生带来 助:
1.一定要按照我校的内部试卷复习。因为我校的老师具有权威性,所以我校老师主编的试卷具有权威性。
2.网上很多试卷都不是我校的历年真题。这样的资料没有用处,具有误导性。
3.看看你买的试卷,主编是谁?是不是我校老师编写的。不是我校老师主编的复习资料,不要买了,没有用处,浪费时间和精力。
4.网上90%的试卷都没有用处,因为这些试卷都不是我校老师主编的。
5.如何区分试卷的好坏,首先看试卷的主编作者。考生可以网上查询主编作者,查询是不是我校老师主编的。
6.网课都是私人的。网课的老师都不是我校的老师,都不是大学教授,讲课的内容偏离了考试,具有极大的误导性。
7.辅导班都是私人的。辅导班的老师都不是大学教授,都不是我校的老师,讲课的内容与考试内容不同,具有误导性。
8.不要按照辅导班的教材和试卷复习。因为辅导班的老师都不是大学教授,老师都不是权威的,所以编写的教材和试卷也不是权威的,具有误导性。
9.辅导班虚假宣传,高通过率签订协议包过,不要相信。因为交费的时候容易,退费的时候各种理由不退费,完全是欺骗考生。
10.网上很多带有“考试命题研究中心、考试命题研究组”的教材和试卷,都是假的。因为教育厅没有这个部门。考生可以电话教育厅进行咨询。
11.考生买教材和试卷时,一定要看主编作者,因为关系到试卷是不是权威。
12.错误的教材和试卷,让考生误入歧途,浪费时间和精力。
四、选拔对象条件
1.无重修重考记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法律或纪律处分。
2.考生应当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3.招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适当调整,调剂另行通知。
五、报名资格审核
1.按照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以及专业要求进行综合考核,学校对招生简章考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报考材料的审阅应当依照学科和专业计划,关键要注重考生学业成绩和科研学术水平。?
2.同时要兼顾专业的总体规划特点,针对不同的目标制订不同的规划纲要,必须按照对应的学科进行,对于部分科目结合发展规划制订实践环节,坚持理论和考核协调发展。
六、录取分数要求
1.学校结合考生的报考专业和招生简章来划定专业分数,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进行划定资格线按照报考根据学科总体规划要求同时结合社会需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成绩标准要求。
2.总体结合学科计划人数比例划分专业控档分数,根据报考综合情况来确定专业成绩。根据规定程序要求,按照志愿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择优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
3.学校按照专业学科规划,首先根据专业划定主干科目分数学术要求,然后结合当年的情况制订专业资格分数统筹安排结合实践和专业两者相结合达到总体分值。
七、入学管理事项?
对于录取的考生进行注册学籍,每学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记入学生考务管理,入学后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登记,每个学科制订发展规划,统一管理建立考生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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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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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名广州中医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校之一。学校办学基础为创立于1924年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95年经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和培养质量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首批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承担“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高校(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九年制)。学校先后隶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0年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03年学校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的广东省“211 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2021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远志、和衷有容、汲古求新、笃学精业”的大学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精诚济世”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德业双修、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专门人才、医药相关复合型人才以及其他学科应用型人才,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我校目前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专业代码1056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三个专业学位类别。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900名(含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普通招考生),包括非定

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我校暂未开展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广东省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具体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含专业目录)。
2.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医学长学制本科生按要求和程序,申请2024年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符合各项条件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参见转段工作相关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详见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升学管理。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报考。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考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5.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教育背景。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采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模式,报名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报考攻读中医临床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6-100512)、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专业代码100602)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
(3)报考攻读中医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1-100505)、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专业代码100601)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要求考生具有医学、药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
注:根据“医师报名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报考攻读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中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8)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中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研究生,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学、药学、生物学或其他相关专业。
(5)报考攻读临床医学(西医,专业代码1002)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西医)相关专业。
(6)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研究生,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护理学专业,须符合报考护士资格的条件,或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7)其他非医药类专业(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报名考生,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确认时间:预计2023年11月5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网上报名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点: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我校考点(“4426广州中医药大学”)仅接收报考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广州市范围内考生,且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1)应届生:广州市户籍或广州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往届生: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正式工作(须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审核)。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流程:
考生须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通过 “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报名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上传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网上确认,不准予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报名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工作,逾期将无法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所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和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按照学校、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安排,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在复试时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3.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24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复试时有关院所公布招收“1+4”创新班的导师名单,经复试时选拔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研招网规定开放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信网》学历认证)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并确认学籍信息《学信网》可查询),同时按上文要求在“备用信息”处填写验证码;⑤往届生毕业年月按证书落款日期填写,应届生毕业年月填写2024年7月或实际毕业时间即可;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24年9月1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或长学制转段生录取资格。
9.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开头):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201英语一(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2.我校自命题或委托命题的考试科目——综合科目(300分):
①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报考1008中药学学硕、1056中药专硕)
②662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③30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
④697生物医学综合: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其他学科门类:
含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201英语一(100分)
2.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专业基础课(150分)
①772管理学
②77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4)专业课(150分)
①881社会医学
②882科学技术发展史
(二)复试:
1.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公告发布。复试工作一般拟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6.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考试时间
初试:2023年12月23日—24日(全国统一时间)
复试:2024年4月底前完成(以我校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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