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_蒋介石_侯景_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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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太康失国 夏朝政权易手事件。夏启死后传位给太康。太康终日宴饮、游乐,不...



原标题: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

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太康失国

夏朝政权易手事件。夏启死后传位给太康。太康终日宴饮、游乐,不恤民事,荒淫无道,引起内乱。东夷有穷氏首领后羿则乘启子武观叛乱之机,起兵攻入夏都,赶走太康,“因夏民以代夏政”,夺取王位。史称“太康失国”。

2.睡虎地秦简

1975年发掘于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秦代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秦代竹简。1975年发掘于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了1150余支秦简。内容非常丰富,共有《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乙种等10种书籍。简中记载了秦的统一战争、中央集权制度、军事制度、法律制度等,是研究秦统一前后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珍贵史料。

3.侯景之乱

南朝梁武帝末年,东魏降将侯景发动叛乱。梁武帝长期优容士族的结果,使统治集团中贪残、侈靡、轻视武备之风日益严重,吏治极端黑暗,阶级矛盾空前尖锐,这就给侯景之乱的得逞以可乘之机。原为北魏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戍卒的侯景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梁武帝不顾多数朝臣的反对,纳降侯景,封为河南王,都督河南南北诸军事。548年侯景发动叛乱,梁朝贵族乘机发展势力。侯景之乱,江南社会遭空前浩劫。东晋以来经营数百年而形成的三大经济文化中心,均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士族门阀在此次战乱中不仅充分暴露了腐朽无能,而且受到了极其沉重的打击,从而大大加速了南朝士族的衰亡过程。

4.瓦岗军

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之一。由翟让领导起义,以瓦岗寨为根据地,故名。大业十二年(616年)李密参加瓦岗军,势力大振。翌年攻下兴洛仓和回洛仓,开仓赈粮,受到农民的拥护,队伍扩大到数十万人,李密取得了领导权,称魏公,年号永平。不久,李密杀翟让,导致瓦岗军的内部分裂。武德元年(618年)被王世充打败。李密率部降唐,瓦岗军不复存在。

5.建州三卫

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满族,明朝时仍称女真,当时分为建州、海西、东海(又称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八年(1375年),设辽东都指挥使司,派使招谕,女真各部首领先后到明朝拜见,献礼归顺。永乐三年(1405年),在黑龙江省依兰县设立建州卫,任命其首领阿哈出为指挥使。十年,又置建州左卫,任命猛哥帖木耳为指挥使。正统七年(1442 年),又从建州左卫中分置建州右卫。史称“建州三卫”。

6.资政院

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期间设置的中央咨议机关。1910年10月,资政院正式成立。资政院采取一院制,有议定国家税法、预决算、公债、制定法规等职权,但因议决事项须具奏请旨可否,实际上是清政府御用机关,无任何实权。1912年2月,清帝退位后,资政院解散。

7.时务学堂

戊戌变法运动期间维新派在湖南长沙创办的新式学校。由谭嗣同等发起,得到湖南巡抚陈宝箴、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的赞助,于1897年10月在长沙创办。熊希龄任提调(校长),梁启超任中文总教习,欧榘甲、韩文举、唐才常等任分教习。1898年春,全堂师生达200余人。教学内容包括经、史、诸子和西方的政治法律与自然科学。戊戌政变后改为求是书院。

8.两广事变

1936年两广军阀联合反对蒋介石的事件,又称“六一事变”或“六一运动”。两广军阀自1931年以来就处于独立、半独立状态,一直与南京中央政权相对峙。1936年5月胡汉民病逝,两广势力失去重心,蒋介石企图趁机消灭两广势力。两广军阀为了自存,决定举兵反蒋。时值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高涨,他们便以“抗日救国”为名出兵反蒋。1936年6月1日,陈济棠、李宗仁等成立军事委员会和抗日救国军,进兵湖南。对此,蒋介石一面调集军队入湖南防御,一面收买陈济棠的部属。7月,粤空军司令黄光锐和第一军军长余汉谋叛陈投蒋,陈济棠不战自败。蒋介石解决广东后,转而对付广西,电令白崇禧“出洋考察”,调李宗仁到南京“任职”。李、白拒不接受。于是,蒋介石调集大军包围广西,准备武力解决。广西也动员军队准备迎战,战争一触即发。由于全国上下反对内战和中间人士从中调解,双方妥协,避免了战争,广西问题和平解决。结束了两广地方实力派与南京蒋介石政权对峙的状态,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9.中间路线

第三条道路即所谓中间路线,是指部分自由知识分子及民主党派的政治主张及其纲领,他们主张走国、共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也就是自由主义的道路。他们反对内战,主张和平建国;在政治上要求以法治代替人治,军队属于国家,实行多党政制;外交上主张在美国、苏联之间保持中立;主张经济现代化与工业化等等。

10.《劝学篇》

戊戌变法时期张之洞发表的代表性著作。1898年发表。该书分为内、外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所谓本,指的是维护封建制度的纲常名教;所谓“通”,指的是要学习西方近代生产技术。全书宗旨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基调,得到保守派的大力支持,但遭到维新人士的反对。

三.论述题

1.试论述占田制

(一)内容。西晋在借鉴西周井田制、汉代限田说以及曹魏、孙吴屯田制中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改革土地、田赋管理体制,颁行了占田制。占田制包括以下内容:(1) 农民的占田和课田。占田,是指农民向政府登记所占有的土地;课田,指农民向政府交课税(田租)之田,亩收谷八升。占田制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2)户调式。凡是丁男立户的,每年户纳调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立户者,纳半数。边郡民户,纳正额三分之二,更远者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交纳“赉布”,户一匹,边远地区纳一丈。(3)士族地主的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等特权。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贵族官僚和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还可以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二)意义。西晋占田制,政府并不是将土地授给农民,只是承认其占有土地的限额,将其占有合法化。它的积极作用在于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 占田数高于课田数,可以鼓励人民去占田开荒;对士族地主占田在法律上给予了一定限制。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占田制中自耕农的户调和田租负担比曹魏时分别增加了二分之一到一倍;按官品占田,巩固和扩大了地主特权。

2.试论述北宋加上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

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

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试论述义和团和清政府之间的关系

自从义和团运动兴起,清朝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在如何对待义和团问题上存在剿、抚两种不同的主张。

李鸿章等洋务派主张严厉镇压义和团。另一派则主张招抚义和团,并利用义和团的力量对付外国侵略者。

清政府对义和团的态度的变化:镇压——招抚一镇压。义和团初兴,清政府本能地视之为“匪”、“乱”,坚决镇压,虽有个别官员如张汝梅、毓贤等有过招抚的主张,但都因镇压不力被革职或调迁;1900年, 清政府因与帝国主义关系紧张,默许、招抚义和团,承认其合法性。其中因害怕得罪帝国主义,一度曾决定用解散义和团的办法来阻止八国联军的武装入侵;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清政府态度大变,与侵略者联手剿灭义和团。

4.试论述国民政府初期的内外政策和措施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对内实行了一系列巩固一党专政的政策,对外则在维护帝国主义列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争取利益。

政治上:(1)国民党占领北京后,宣布结束军政,实施训政。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召开,决定实行训政。10月,国民党通过《训政纲领》。国民党训政就是一党专政。同时也完备了国民党政府机构。(2)厉行清党。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后发出的秘字第一号命令。它通令缉拿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随后成立以邓泽如为主席的中央清党委员会,并制订《清党条例》。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通过《制止共产党阴谋案》。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者被害。(3)编遣军队。1928年7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等在北平小汤山召开军事会议,决定成立编遣委员会。1929年1月,全国编遣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成立以蒋介石为委员长的军队编遣委员会。蒋介石以中央名义,强调统一,要求各集团军归命中央。冯玉祥提出有利第二集团军的方案,蒋介石暗示阎另提方案。最后,否定了冯方案,冯称病不出。1929年8月,蒋介石召开国军编遣实施会议,做出各种规定,但冯、阎、李没出席。军队编遣也没成功。(4)整顿税务,为凑齐同各地军阀交战的军费,增加政府收入,国民政府整顿税务。

外交方面:(1)改订新约运动。1928年6月,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应重订新约。7月,外交部提出:条约已期满者,废除旧约,另订新约;尚末期满者,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求订定者,另订临时办法。改订新约主要是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

(2)对俄绝交。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仇视苏联政策。1927年间,蒋介石提出对俄绝交,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撤销苏联领事馆,关闭苏联银行、轮船公司和商业机构。(3)1929年5月,张学良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挑起中东路事件。7月10日,蒋介石、张学良指使中东铁路中方负责人武力接收中东路,遣送苏方高级职员59人。18日,苏联对华断交。8月,中苏边境发生冲突。美国等企图干涉,实现中东路共管。苏军打败东北军。12月,双方签订《伯力协定》,恢复事变前状态。

四.根据材料写一篇不少于八百字的议论文,题目自拟

2019湖南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太康失国

夏朝政权易手事件。夏启死后传位给太康。太康终日宴饮、游乐,不恤民事,荒淫无道,引起内乱。东夷有穷氏首领后羿则乘启子武观叛乱之机,起兵攻入夏都,赶走太康,“因夏民以代夏政”,夺取王位。史称“太康失国”。

2.睡虎地秦简

1975年发掘于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秦代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秦代竹简。1975年发掘于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了1150余支秦简。内容非常丰富,共有《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乙种等10种书籍。简中记载了秦的统一战争、中央集权制度、军事制度、法律制度等,是研究秦统一前后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珍贵史料。

3.侯景之乱

南朝梁武帝末年,东魏降将侯景发动叛乱。梁武帝长期优容士族的结果,使统治集团中贪残、侈靡、轻视武备之风日益严重,吏治极端黑暗,阶级矛盾空前尖锐,这就给侯景之乱的得逞以可乘之机。原为北魏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戍卒的侯景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梁武帝不顾多数朝臣的反对,纳降侯景,封为河南王,都督河南南北诸军事。548年侯景发动叛乱,梁朝贵族乘机发展势力。侯景之乱,江南社会遭空前浩劫。东晋以来经营数百年而形成的三大经济文化中心,均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士族门阀在此次战乱中不仅充分暴露了腐朽无能,而且受到了极其沉重的打击,从而大大加速了南朝士族的衰亡过程。

4.瓦岗军

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之一。由翟让领导起义,以瓦岗寨为根据地,故名。大业十二年(616年)李密参加瓦岗军,势力大振。翌年攻下兴洛仓和回洛仓,开仓赈粮,受到农民的拥护,队伍扩大到数十万人,李密取得了领导权,称魏公,年号永平。不久,李密杀翟让,导致瓦岗军的内部分裂。武德元年(618年)被王世充打败。李密率部降唐,瓦岗军不复存在。

5.建州三卫

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地方军政机构。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流域的满族,明朝时仍称女真,当时分为建州、海西、东海(又称野人女真)三大部。洪武八年(1375年),设辽东都指挥使司,派使招谕,女真各部首领先后到明朝拜见,献礼归顺。永乐三年(1405年),在黑龙江省依兰县设立建州卫,任命其首领阿哈出为指挥使。十年,又置建州左卫,任命猛哥帖木耳为指挥使。正统七年(1442 年),又从建州左卫中分置建州右卫。史称“建州三卫”。

6.资政院

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期间设置的中央咨议机关。1910年10月,资政院正式成立。资政院采取一院制,有议定国家税法、预决算、公债、制定法规等职权,但因议决事项须具奏请旨可否,实际上是清政府御用机关,无任何实权。1912年2月,清帝退位后,资政院解散。

7.时务学堂

戊戌变法运动期间维新派在湖南长沙创办的新式学校。由谭嗣同等发起,得到湖南巡抚陈宝箴、按察使黄遵宪、学政江标的赞助,于1897年10月在长沙创办。熊希龄任提调(校长),梁启超任中文总教习,欧榘甲、韩文举、唐才常等任分教习。1898年春,全堂师生达200余人。教学内容包括经、史、诸子和西方的政治法律与自然科学。戊戌政变后改为求是书院。

8.两广事变

1936年两广军阀联合反对蒋介石的事件,又称“六一事变”或“六一运动”。两广军阀自1931年以来就处于独立、半独立状态,一直与南京中央政权相对峙。1936年5月胡汉民病逝,两广势力失去重心,蒋介石企图趁机消灭两广势力。两广军阀为了自存,决定举兵反蒋。时值全国抗日救亡运动高涨,他们便以“抗日救国”为名出兵反蒋。1936年6月1日,陈济棠、李宗仁等成立军事委员会和抗日救国军,进兵湖南。对此,蒋介石一面调集军队入湖南防御,一面收买陈济棠的部属。7月,粤空军司令黄光锐和第一军军长余汉谋叛陈投蒋,陈济棠不战自败。蒋介石解决广东后,转而对付广西,电令白崇禧“出洋考察”,调李宗仁到南京“任职”。李、白拒不接受。于是,蒋介石调集大军包围广西,准备武力解决。广西也动员军队准备迎战,战争一触即发。由于全国上下反对内战和中间人士从中调解,双方妥协,避免了战争,广西问题和平解决。结束了两广地方实力派与南京蒋介石政权对峙的状态,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9.中间路线

第三条道路即所谓中间路线,是指部分自由知识分子及民主党派的政治主张及其纲领,他们主张走国、共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也就是自由主义的道路。他们反对内战,主张和平建国;在政治上要求以法治代替人治,军队属于国家,实行多党政制;外交上主张在美国、苏联之间保持中立;主张经济现代化与工业化等等。

10.《劝学篇》

戊戌变法时期张之洞发表的代表性著作。1898年发表。该书分为内、外篇,“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所谓本,指的是维护封建制度的纲常名教;所谓“通”,指的是要学习西方近代生产技术。全书宗旨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基调,得到保守派的大力支持,但遭到维新人士的反对。

三.论述题

1.试论述占田制

(一)内容。西晋在借鉴西周井田制、汉代限田说以及曹魏、孙吴屯田制中合理成分的基础上,改革土地、田赋管理体制,颁行了占田制。占田制包括以下内容:(1) 农民的占田和课田。占田,是指农民向政府登记所占有的土地;课田,指农民向政府交课税(田租)之田,亩收谷八升。占田制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2)户调式。凡是丁男立户的,每年户纳调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及次丁男立户者,纳半数。边郡民户,纳正额三分之二,更远者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交纳“赉布”,户一匹,边远地区纳一丈。(3)士族地主的占田、荫客和荫亲属等特权。一品官有权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占田十顷。贵族官僚和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还可以荫亲属,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二)意义。西晋占田制,政府并不是将土地授给农民,只是承认其占有土地的限额,将其占有合法化。它的积极作用在于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 占田数高于课田数,可以鼓励人民去占田开荒;对士族地主占田在法律上给予了一定限制。这些都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占田制中自耕农的户调和田租负担比曹魏时分别增加了二分之一到一倍;按官品占田,巩固和扩大了地主特权。

2.试论述北宋加上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

(1)分割相权。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充当,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常称为“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宰执的办公地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仅负责行政。最高军事首脑则 是枢密院长官枢密使。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合称“二府”,共掌文武大权;另外,又设三司,下辖盐铁、户部、度支三部,是最高的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其长官为三司使,亦称“计相”。于是,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分别对皇帝直接负责。这样,原来集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的宰相的权力被一分为三,宰执、枢密使、三司使互相牵制,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帝对政权的直接控制。

(2)实行地方行政制度。北宋的地方行政机构是州、县两级。与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府一般设于要地,如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等;军设于军事要冲;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地区。州、府、军、监的长官分别称知州、知府、知军、知监。又 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宋太宗至道三年 (997年),又将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以后路的数目有所增加),并陆续在各路设转运司(长官为转运使,主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司(长官为 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主管军事,有时也兼管民政,简称“帅臣”)、提举常平司(长官为提举常平,熙宁初置,主管常平仓救济、农田水利等,简称“仓臣”)四司。因其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兼有监督地方官吏之责,所以此四司亦合称“监司”。它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府。北宋通过监司控制地方上的行政、军政、财政、司法,督责地方官吏;又通过通判限制、分割知州的权力,从而加强了对地方上的控制。

(3)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职、差遣制度是北宋实行的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官即官名,如尚书、侍郎之类,只是一种虚衔,作为叙级、定薪俸之用;职亦称贴职,是授予一部分文官的荣誉衔,并无实际职掌,如学士、直阁之类;差遣才是官员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故亦称职事官,枢密使、三司使等,属于此类。一般官员则在所担任的职务之前,冠以“判、知、权、管勾、提举”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 提举常平等,以示差遣。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

(4)改革科举制度。北宋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扩大取士名额,提高登第士人的待遇,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为防止考官徇私和举人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推行糊名、誊录法,并严禁举人夹带、代笔、举烛等行为。从开宝六年(973年)起,举人经礼部试(省试)之后,增加了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雍熙二年(985年),又创殿前唱名赐及第之制。这样,被录取的人就成了“天子门生”,从而彻底收回了取士大权。

(5)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建隆二年(961年)三月,宋太祖取消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统率禁军职位。禁军的领导机构改为殿前司和侍卫司,分别由殿前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和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权力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三帅有握兵之重却无发兵之权。宋朝在中央专设枢密院,负责军务。枢密院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及其他官员不得过问。而枢密院虽能调兵遣将,却又不能直接统兵。这样,就实现了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防止了武官将领权力过大。

(6)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军队与地方势力相结合。 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宋初军队分为四种,即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禁军是中央正规军,是北宋军队的主力。厢军是诸州的镇兵,由地方长官控制。乡兵是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的地方兵,其任务是在本地防守。蕃兵由边区少数民族组成,驻于边地。禁军选择身强力壮和武艺高强的壮丁担任,较其他军队待遇优厚,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全部二十二万禁军中,一半驻京师,一半分守各地。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这种军事部署,直到与辽和西夏的战事吃紧以后,才有所变化。

(7)在财政与法律方面,收回财权,加强法制。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的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宋朝除在各路由提点刑狱掌司法,严格法制以外,还规定:凡死刑必须申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制度有所恢复,大权基本收归中央。

(二)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实行兵将分离的政策,带来了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以致军队战斗力削弱的弊病,虽然北宋政府后来豢养了百余万军队,却阻挡不住辽、西夏的侵扰;由于各级政府权力的分散,形成了叠床架屋的官僚机构,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财权过分集中,造成地方上财政拮据,物质基础薄弱。凡此种种,为北宋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试论述义和团和清政府之间的关系

自从义和团运动兴起,清朝封建统治集团内部在如何对待义和团问题上存在剿、抚两种不同的主张。

李鸿章等洋务派主张严厉镇压义和团。另一派则主张招抚义和团,并利用义和团的力量对付外国侵略者。

清政府对义和团的态度的变化:镇压——招抚一镇压。义和团初兴,清政府本能地视之为“匪”、“乱”,坚决镇压,虽有个别官员如张汝梅、毓贤等有过招抚的主张,但都因镇压不力被革职或调迁;1900年, 清政府因与帝国主义关系紧张,默许、招抚义和团,承认其合法性。其中因害怕得罪帝国主义,一度曾决定用解散义和团的办法来阻止八国联军的武装入侵;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清政府态度大变,与侵略者联手剿灭义和团。

4.试论述国民政府初期的内外政策和措施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对内实行了一系列巩固一党专政的政策,对外则在维护帝国主义列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争取利益。

政治上:(1)国民党占领北京后,宣布结束军政,实施训政。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召开,决定实行训政。10月,国民党通过《训政纲领》。国民党训政就是一党专政。同时也完备了国民党政府机构。(2)厉行清党。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后发出的秘字第一号命令。它通令缉拿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随后成立以邓泽如为主席的中央清党委员会,并制订《清党条例》。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通过《制止共产党阴谋案》。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者被害。(3)编遣军队。1928年7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等在北平小汤山召开军事会议,决定成立编遣委员会。1929年1月,全国编遣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成立以蒋介石为委员长的军队编遣委员会。蒋介石以中央名义,强调统一,要求各集团军归命中央。冯玉祥提出有利第二集团军的方案,蒋介石暗示阎另提方案。最后,否定了冯方案,冯称病不出。1929年8月,蒋介石召开国军编遣实施会议,做出各种规定,但冯、阎、李没出席。军队编遣也没成功。(4)整顿税务,为凑齐同各地军阀交战的军费,增加政府收入,国民政府整顿税务。

外交方面:(1)改订新约运动。1928年6月,南京政府发表《对外宣言》,称应重订新约。7月,外交部提出:条约已期满者,废除旧约,另订新约;尚末期满者,解除另订;旧约已期满新约求订定者,另订临时办法。改订新约主要是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

(2)对俄绝交。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仇视苏联政策。1927年间,蒋介石提出对俄绝交,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撤销苏联领事馆,关闭苏联银行、轮船公司和商业机构。(3)1929年5月,张学良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挑起中东路事件。7月10日,蒋介石、张学良指使中东铁路中方负责人武力接收中东路,遣送苏方高级职员59人。18日,苏联对华断交。8月,中苏边境发生冲突。美国等企图干涉,实现中东路共管。苏军打败东北军。12月,双方签订《伯力协定》,恢复事变前状态。

四.根据材料写一篇不少于八百字的议论文,题目自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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