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无休无止地斗嘴,现在相对坐着,却只是长久地看着对方,然后她笑了,他也露出了颊边的酒窝。
封澜三十岁了,她想过,要是早几年遇见丁小野该有多好,那样的话,她或许会多一点底气,才可以无所畏惧地对光阴说:我等得起!
但早几年的封澜扛得住这副担子,足以应对眼前的压力和未来的风险吗?答案是&ldo;未必&rdo;!
若可以选择,她更希望人生中出现的早啊,老板娘(2)封澜说,她做这些,是要丁小野知道,在这个世上他只欠她一个人的。
封澜还带来了两枚戒指,她说她受够了每次提交探视申请时的名不正言不顺。
戒指通过了狱警的检查后到了丁小野的手中,他好奇地问为什么是两枚?封澜理直气壮地说,一枚是她送给丁小野的,一枚是&ldo;好心&rdo;帮丁小野准备,好让丁小野拿来送她的。
丁小野满脸无奈,说:&ldo;封澜啊封澜,我让你多做点女人该做的事。
你又让我开了眼界。
&rdo;他把那枚男戒留了下来,上交狱警代为保管,女戒则退给了封澜。
按照丁小野的说法,封澜送他的戒指,不要白不要,他姑且答应了她的求婚。
但是反赠给封澜的东西,那是他的事,封澜管不着。
封澜说,她的餐厅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分店,即使她不是唯一的股东,但多少赚了点钱,要丁小野做好心理准备,当心出来的时候被富婆的排场晃花了眼。
丁小野说他喜欢富婆,可是哪怕封澜的餐厅像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那样开遍祖国各地,也不能包揽了男人送戒指的事。
他送什么,还得看他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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