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的作话里已经做了注释了,就不再详解了。
3挟书的惩罚参考自《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
殿一举即为下次贡举时不得应举,殿二举则意味着两次贡举都不能参加,不以赦原,是表示连大赦天下也不能减免。
4巡铺官捉到舞弊之人,是有赏钱的,最高达到五百贯(如文中所说)。
因此也出现过有人为了得赏钱而诬陷士人的事情了。
后来规定,必须有确凿证据,才能判定。
(就如某人身边捡到纸团,不能就说是某人参与了舞弊,必须有更加确凿的证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五之六至七《发解》5策的类型和命题范围如文中所提,不再详述(《长篇》)直到庆历四年,范仲淹尝试改革取士的侧重点,策论都一直不怎么被重视的(不过很快就变法失败了);之后王安石再度改革贡举,才真正轻诗赋,重策论。
单纯照搬或扩写自己提过的策略的话,当然省时省力,却也不是没有顾虑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