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门口隐隐约约透出些震耳欲聋的背景音眼花缭乱的灯光,言鸣一边推开门,一边回头望了一眼竟然穿着白衬衫来蹦迪的奚北,还是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你特么长这么大竟然没泡吧过?”
言鸣摆出满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摇摇头,在巨大的背景音里吼。
“放屁,老子上班了之后没别的衣服了穿了知不知道。”
奚北以牙还牙吼了回去。
奚北此时也很气。
就算他确实是没泡过吧,但是该穿什么衣服他还是知道的好吧。
可谁叫他接了这个一个温柔和蔼善解人意的角色,放在场景里的戏服换来换去就这么几套白衬衫。
再这么穿下去,他觉得自己就快要穿出了男公关的气质了。
言鸣心情很好地笑了起来。
也没什么,就觉得这样的奚北挺可爱的。
不过直到真正走进酒吧,奚北才意识到他自己简直就是不谙世事的小学鸡。
——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酒吧,简直就是社会青年们的聚集地以及交易中心好不好!
小恶魔浑然天成的流氓气质,怕是就在这里练出来的吧。
然而,让奚北诧异的是,他原以为言鸣最多只是在这里找乐子玩罢了,却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看言少那架势,怕不是这里的带头大佬吧。
言鸣转过头朝他做了一个得意地有点欠揍的表情。
虽然这一群混混自然不知道言鸣的家世,但言鸣在这里混了五六年,根本不用什么身份,只凭着一掷千金的魄力和无人可敌的身手当之无愧地就成了这群混混中的老大。
他拉着奚北走过了嘈杂的舞池在一旁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副少爷气派,奚北挽起袖子,解开了衬衫的霸总家的万人迷(12)虽然言鸣还不至于和外人一样,将奚北平时那个温文尔雅的人设当真,可他还是被奚北的突然出手惊了一记。
在他的认知里,奚北并不是喜欢风头甚尽出手的人。
相反,他总是喜欢静静地在旁看着,直到他的猎物对眼前蛰伏已久的敌人露出了破绽——即使只是微不可见,也会被在旁沉默已久的奚北一举击中软肋。
他几乎是与奚北同时出手的,然而奚北却还是快了他一步。
奚北抬腿踢向那个壮汉的小腹,将那个壮汉压制在地上,那人猝不及防地倒在地上正准备发力反制,却防不胜防地忽然被奚北夺去了藏在袖中的东西。
——竟然是一把已经出了鞘的匕首。
言鸣乍然明白了为什么奚北要先于自己出手。
他习惯的是用手出击,因此一旦动起手来,若是没有注意到那人隐藏地极好的匕首,就相当于将自己的破绽毫不掩饰地暴露给了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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