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27号,周一。
新的一周又开始了。
六月末的夏天,天气有点闷闷的。
林方月趴在床上,摇晃着两条有些短有些肉又有些弯的小腿,又开始在手机上码字。
她想着,昨天没有坚持的两千字今天怎么也得补回来。
上章写到她毕业分到的那个土门边防派出所,写到那个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追到手的男人——赵恩来。
林方月换了个姿势,平躺在床上,她眨巴着她那双不大不小的有些小内双的她自己很满意的眼睛,抿着薄薄的嘴唇,又陷入了那段陈旧的已经支离破碎的回忆里。
想起她傻乎乎的在那晚就那样奉献了自己的第一次。
是第一次体验情欲和性爱的美妙让她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男人么?她爱过他么?她问那时候傻乎乎的自己。
“当然了,你爱过他。”
那个傻乎乎的林方月透过时光的缝隙用微弱的声音坚定的回答她。
20岁的林方月,不忍心拒绝那个霸道的像个孩子一样的赵恩来。
“你拒绝我,就因为我是个士官对不对?我要是是个军官,你肯定不会这样!”
她清楚的记得赵恩来那执拗的质问的口气。
是啊,她用行动告诉她了,她怎么会介意军官和士官的那么点身份差异呢?她可以接受他。
也可以爱上他。
那晚之后,她好像真的就爱上了他。
“性爱这种原始的本能真的能催发爱情么?”
林方月问自己。
“应该能的吧。”
当你和一个男人享受过肉体的欢愉,特别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傻女孩第一次发现了男女之爱的秘密,她会更乐意接受他了解他吧。”
打从那天晚上以后,林方月就开始恋爱了。
第一次正八经的恋爱。
她对赵恩来说,她最喜欢听张信哲的《做你的男人》,第二天晚上便听到男生宿舍里传来赵恩来低沉深情的声音在唱“做你的男人,二十四个小时不睡觉……”
她进了服装店,看到喜欢的男装,想到穿在他身上一定很帅很精神,就开心的花钱买下来,送给他。
他在电话里说没吃饭,不舒服,她就买她觉得很好吃的馅饼骑着自行车给他送到宿舍。
他为她做过什么呢?他送给过她一副很可爱的带着玩偶图案的粉红色手套。
他还说看到了一条很漂亮的白色围脖,只是要七十块。
太贵了。
现在的她想想他真的是没那么在意她这个农村出来的傻乎乎的不漂亮的姑娘吧。
否则,怎么可以花好几百给他的好战友买生日礼物,却觉得给她买一条70块的围脖太贵了呢?真正的爱是没钱的男人愿意为你花钱,没时间的男人愿意为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
“呵……”
林方月不自觉的又长长呼出一口气。
她不是总告诉自己,要记得她生命中所有人的好么?干嘛还对一条围巾耿耿于怀。
可能那时候的他兜里还没有70块。
而那以后,她也不清楚那个叫许万江的傻大个儿是不是听说了什么,再也没联系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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