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2022-11-01 16:46:45  考研全程辅导    5
[摘要]

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按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0〕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4]11号)的要求,遵照《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研函[2020]58号),特制定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方案,以保证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法学考博#

二、组织形式

因受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将全部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

三、招考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6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公布面试名单。

2. 6月2日至7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 6月8日至9日,学院进行学生端测试。

4. 6月10日、11日进行线上面试(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二)资格审查工作方案

因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外语和专业科目现场考试,增加了资格审查环节。

1.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内容分学科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组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法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6月2日开始至面试前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远程面试选拔。

(三)远程面试工作方案

1. 面试时间要求

每位考生的网络面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各部分时间分配如下: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外语不少于1


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不多于15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含自我情况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不少于20分钟。

2. 面试具体内容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题(包括4道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按照公布的专业笔试科目,每门专业课2道题);

(3)面试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面试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和专业外语,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面试流程

(1)考生身份确认

做好远程面试考生身份确认及信息核实工作,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及身份证。

(2)网络平台及环境测试

为确保面试过程系统顺畅,应在面试开始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面试开始时,首先要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须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协助面试专家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3)视频面试流程及要求说明

正式考核开始前应由面试专家组秘书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以便确保网络面试的公平性和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面试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面试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生须在网络平台上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面试环节。

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外语测试应由专人参照试题库进行提问。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面试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调整考生面试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面试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应及时通知考生耐心等待,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面试工作。如面试平台或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联系研招办协调解决,并及时通知考生。

(5)面试分数确定

面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应在48小时之内上报研招办批准后通过网站向考生发布。

(6)记录完整

面试专家组秘书应完整填写面试记录表,并确保所提问题与考生作答记录真实准确。面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含学生和专家组),不得遗漏任何环节及内容。

四、录取

(一)拟录取要求

1. 法学院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下达计划数包括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硕博连读、本直博考生。

2.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必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3.由于报考博士生导师的生源数量不均衡,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可调剂录取同一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专业调剂,需要跨学科调剂的应征得原学科所在学院及拟录取学科所在学院的同意,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

4.拟录取分数要求

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专业综合20分、综合能力40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及博导当年录取名额进行评比,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二)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采取电子材料远程提交的方式进行。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要求

对于部分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要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面试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附则

本方案由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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